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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宣传思想工作评选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23-12-25

2023年12月7日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

第十二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传思想评选表彰工作,调动九三学社各级组织宣传思想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宣传思想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根据《九三学社中央表彰奖励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表彰奖励种类

(一)中央名义表彰

1.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2.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二)部门名义表彰

1.九三学社全国优秀新闻作品

2.九三学社全国十佳期刊

3.九三学社全国十佳网站

4.九三学社全国十佳微信公众号

5.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集体

6.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个人

 

第二章 中央名义表彰

第三条 表彰形式

以中央委员会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牌或证书,在中央全会上宣读表彰决定。

第四条 表彰周期

每届中央委员会评选表彰2次,换届后第2年、第4年进行。

第五条 评选范围

(一)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是省级组织、地市级组织和基层组织。

(二)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是社各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社员。

第六条 表彰名额

(一)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每次表彰120个。其中,省级组织10个,地市级组织40个,基层组织70个。

(二)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每次表彰260名。其中,地方组织机关工作人员80名、社员160名,社中央机关各部门、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中心共20名。

第七条 评选条件 

(一)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1.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领导班子重视宣传思想工作,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扎实有效;及时组织对中共中央有关重要文件、讲话,及对社章、社史和社中央有关精神的学习,增进广大社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增强社员的参政党意识,传承我社优良传统,为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做出显著成绩。

2.新闻宣传生动活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策划选题,注重热点问题引导,发表作品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力大;重视社内媒体平台建设,社刊社讯、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员之家”平台的管理及运维各有特色,全面发展。

3.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上级宣传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等相关活动,积极组织、承办和广泛发动社员参与社组织相关专题论坛、课题招标、座谈研讨、征文评选等有关宣传思想工作;及时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社组织交办的任务。

4.工作机制健全完备。有分管负责人,有经费保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相关工作制度,有通讯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

5.网络舆情监管落实到位。领导班子重视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制定网络舆情监管方案和应对方案及实施细则等制度,安排专班专人负责相关事项。能及时准确把握社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态势分析、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理、上报相关网络舆情,认真处理社中央反馈的网络舆情,并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社中央。

(二)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较强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3.文字水平高,办事能力强,宣传思想岗位成绩显著。

第八条 表彰程序

各省级组织报送申报材料,社中央宣传部初审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部务会提出表彰建议名单,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按程序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表彰。

第三章 部门名义表彰

第九条 表彰形式

以社中央宣传部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在相关会议上或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彰。

第十条 表彰周期

每届中央委员会评选表彰2次。表彰时间不与中央名义表彰的时间重合,换届后第3年、第5年进行。

第十一条 评选范围

(一)九三学社全国优秀新闻作品

评选范围是社各级组织和社员、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中央和省级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级主流新闻网站(不含商业类网站或中央媒体的地方频道),经认证的中央和省级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与九三学社有关的文字新闻作品。

(二)九三学社全国十佳期刊

评选范围是社地方组织主办并经地方主管部门注册认证的期刊。

(三)九三学社全国十佳网站

评选范围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的社地方组织门户网站。

(四)九三学社全国十佳微信公众号

评选范围是经实名认证的社地方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是社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

(六)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是社各级组织从事“社员之家平台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员。

第十二条 表彰名额

(一)九三学社全国优秀新闻作品

按照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两类,分别评选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

(二)九三学社全国十佳期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省级组织与地市级组织分级评选,每项每级各表彰10个。

(三)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集体

每次表彰120个。其中,省级组织12个,市级组织36个,基层组织72个。

(四)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个人

每次表彰200名。其中,地方组织机关工作人员60名,社员120名,社中央机关各部门、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中心共20名。

第十三条 评选条件 

(一)九三学社全国优秀新闻作品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新闻性、时效性和感染力强。

3.倡导短新闻,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二)九三学社全国十佳期刊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及时准确传达社中央精神,客观反映社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社务工作动态,及时推介优秀社员事迹,追踪挖掘社史资料,议政建言实证性强。

2.栏目策划与设置有创意,文章语法修辞规范、逻辑清晰正确,文字出错率低,版式设计美观。

3.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出刊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流程规范、执行到位。评审年度及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内容安全事件。

4.发行订阅率高,基层组织与社员参与度高,有较好的社会评价和较高的转载转摘率。  

(三)九三学社全国十佳网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2.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流程规范、执行到位,发布时效性强。及时更新社组织及领导人简介、组织架构、内设机构职责等基本信息;及时刊发社内重要会议、活动、文件等工作信息;及时转载社中央发布对社务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内广泛知晓的文件和有关信息。

3.网站页面布局科学,栏目划分合理,颜色搭配简洁庄重,内容丰富,文字叙述、数字动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并重。

4.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应急预案完备,保障机制健全。评审年度及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内容和技术安全事件。

5.网站主页设置社组织系统相互链接,在显著位置设置“社员之家”图标并做好链接。

(四)九三学社全国十佳微信公众号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网络空间“七条底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内容真实丰富,原创文章多、推送频率高。

3.按要求转发社中央或上级组织微信公众号文章,与粉丝互动性强,注重表达方式的生动性和创新性。

4.阅读量与社员人数比值高。浏览人气足、粉丝量大、影响力强。

5.积极动员本地区社员关注社中央微信公众号,对社中央微信公众号工作给予支持。

(五)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集体

1.制定“社员之家”平台相关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社员之家”平台相关工作。

2.积极利用“社员之家”平台开展线上社务工作和活动等。

3.有效引导本级组织社员使用“社员之家”平台,用户激活率和活跃度高。

4.“社员之家”平台建设和运营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及其它资源。

(六)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作风正派,敢于担当,综合素质过硬,在“社员之家”平台管理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在“社员之家”平台应用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社组织在“社员之家”平台上开展的社务工作和活动等。

4.及时反馈“社员之家”平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工作意见建议等。

第十四条 表彰程序

(一)九三学社全国优秀新闻作品

各省级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新闻作品,上报推荐材料。社中央宣传部初审并组建评选委员会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经部务会同意后,提交社中央分管领导批准。

(二)九三学社十佳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

各省级组织遴选参评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报推荐表。社中央宣传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选,提出表彰建议名单,经部务会同意后,提交社中央分管领导批准。

(三)九三学社“社员之家”平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各省级组织上报申报表,社中央宣传部相关处室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经部务会同意后,提交社中央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年度理论征文、思想调研成果等部门名义的表彰奖励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社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自社中央主席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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